转发“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 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信息化素养,提高信息化进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教〔2010〕9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活动范围:平顶山辖区所有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2.参赛工作由市教育局教育技术信息中心组织实施。组织成立市级专家评审组,评选市级优秀作品和优秀辅导员。 3.参赛作品应为作者原创,并遵循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参赛作品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为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作品质量,我市将对此次评选开展网上公开评选,所有参赛作品均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各县(市)区及局属各学校参赛作品和相关材料分别由各县(市)区和局属各学校统一通过网络形式上报,不再收取纸质文档。每个县(市)区限报10件参赛作品。局属学校每校限报3件参赛作品。各单位负责上报人员请于2011年3月1日前获取上报用帐号并完成作品上报工作。 5.本次活动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6. 参赛活动指南请遵照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所发布指南(地址:http://www.huodong2000.com.cn和http://www.nect.edu.cn)。 以下参赛所需文件请自行下载查阅。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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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处
2011年2月2